化州市2019年秋季小学升初中及城区小学、中心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方案
为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安排的对象
(一)户籍生
1.小学:化州城区各小学、各中心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内户籍(2019年6月30日前入户)、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化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统筹生
1.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统筹生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城区有稳定合法住所,茂名市外户籍的连续2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②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二、入学安排学位情况(另发文)
三、学校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
化一小、北岸小学:罗江以北区域的河西城区户籍学生。
实验小学、化二小、化五小:罗江以南、河茂铁路以北区域的河西城区户籍学生。
绿景花城小学:绿景国际花城楼盘业主子女,罗江以南、河茂铁路以北区域的河西城区户籍学生。
化三小:河茂铁路以北、橘城中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鉴江河以东的东山城区户籍、五羊集团公司(原水上公社)、广伦山村和池塘哗村原户籍的学生。
化四小:向阳路以南、橘城中路以东、河茂铁路以北的东山城区户籍学生。
化八小:河茂铁路以南的东山城区户籍、旧东山大队(包括大小东山、劳村、能岸、山塘、鹧鸪山、金鸡地、深水垌)的学生。
化十一小、儒城学校:博龙村委各自然村、河茂铁路以南的东山城区户籍的学生。
化九小:鉴江开发区城区户籍的学生,大桥村委各自然村的学生。
化十小:鉴江开发区城区户籍的学生,白鸠垌村委各自然村的学生。
橘洲小学:橘洲一号楼盘业主子女、鉴江开发区城区户籍、白鸠垌村委各自然村的学生。
下郭中心小学、化七小:下郭街道城区户籍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
化州市第一初级中学、实验中学、化四中:河西街道户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二中、石龙中学:鉴江开发区户籍北京路以北、东山街道上坡村委会户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三中:东山街道户籍河茂铁路以北、北京路以南和鉴江开发区户籍北京路以南、迎宾路以西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六中、儒城学校:东山街道户籍河茂铁路以南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化七中:下郭街道户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百室堂初中:鉴江开发区行政区域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各中心小学:
招生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
(四)乡镇初中:
本镇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四、具体入学安排次序及办法
(一)入学安排次序
1.户籍生
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批次就近安排区域学校入学:
第一批:①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且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
第二批:②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安排入学。
第三批:③单独户(指适龄儿童自己一本户口簿)、挂户(户口挂在亲戚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
2.统筹生
(1)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如下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④有房产证。
第二批:⑤有购房合同及发票。
第三批:⑥有租赁证。
(2)其他符合国家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入学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伍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要求执行。
(二)入学安排办法
1.城区小学入学安排
单校划片的,其服务范围内的户籍生可报名该校;多校划片的,家长先志愿其中一间学校。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的小学,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小学,按入学安排次序安排入学,仍无法确定的,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没有被抽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城区初中入学安排
按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按招生计划安排入学。户籍生优先安排,统筹生统筹安排。河西街道毕业的统筹生统筹安排到化七中、石龙中学。东山街道毕业的统筹生统筹安排到化六中、儒城学校。中心学校属下的联办初中按学生志愿及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就读。
实验中学初中部的学位,根据就近的原则安排给户籍在河西街道河茂铁路以北、罗江以南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余下学生再与河西街道户籍的其他六年级毕业学生一起随机派位到市一初和化四中就读。
市一初和化四中在全部安排户籍生后,若有空余学位,则从河西街道毕业的统筹生中按次序确定后随机安排。
3.乡镇初中入学安排
(1)平定镇、播扬镇、那务镇、合江镇、林尘镇、中垌镇、新安镇、同庆镇8个镇内的两间中学,根据招生计划,随机派位确定学生。中心学校属下的联办初中按学生志愿及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就读。
(2)杨梅镇的学校按学生志愿安排。
(3)良光镇、丽岗镇、长岐镇、笪桥镇、石湾街道、南盛街道、官桥镇、宝圩镇、文楼镇、江湖镇、中垌镇兰山办事处11个镇(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全部直升到本镇(街道、办事处)初中就读。
4.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应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纪律,在确保避免“大班额”前提下,可根据学位情况、办学特色和学生意愿自主合理招生。
5.不在户籍所在区域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域的初中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6.属征地户照顾安排对象的,需提供原征地协议及就读学生与征地户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属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需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属职能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有关政策办理。
7.统筹生在户籍生安排结束后,小学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8.小学入学安排工作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完成。小学升初中入学安排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完成。随机派位工作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三)入学安排的流程
1.入学报名
城区小学一年级: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至7月12日。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了解招生政策、报名流程等信息, 如实填写《2019年化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本人记住密码),确认无误后打印该表。网上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学校将退回家长重新填写,如因此错过电脑派位时间的责任自负。
中心小学一年级:由各中心小学自定时间组织报名。
小学升初中:在化州市内就读的,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化州市外就读的请在7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报名。
2.报名审核
城区小学:网上报名后,请家长务必于7月15日至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带齐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登记表》到所属区域学校(可对照学校招生范围确定)验核,并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户籍资料:户口簿(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相关资料)。
(2)住房资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由房产局开具)等相关资料。
(3)其他资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或租赁证(由房产局开具)、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计划生育证明。
中心小学:由各中心小学自定时间组织审核。
小学升初中:按《关于2019年小学六年级教育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的时间,在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验核。具有我市户籍、不在本市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中心学校收集相关资料到市教育局统一验核。
3.资料审核
小学报名后由各中心学校收集、汇总资料,分别送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4.报名公示
经审核后,各中心学校将报名及审核情况送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家长公示报名及审核情况。
5.入学安排
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按方案安排入学。
6.公布结果
安排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
公布时间:
小学:2019年8月23日 初中:2019年8月16日
7.结果查询
在上述公布日期起可到区域学校查询安排结果,如对安排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审核,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化州市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入学安排工作。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入学安排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落实。
学生经安排入学后原则上不能在本辖区内转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直接向市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凡擅自安排学生入学就读的,校长要负责退回已入学学生到原安排学校就读,并且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介入入学安排工作,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入学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通力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其职责共同做好学校入学安排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学安排的具体实施,做好方案的宣传与解释、入学安排计划的制定、入学报名、资料审核、随机派位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学生户籍情况审核;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学生家庭房产情况审核工作。
来源:化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