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局)便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征求地黄等4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食品相关处: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相关程序,我委组织完成了地黄、麦冬、化橘红、天冬等4种物质的安全性审查,拟将上述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目录。现就目录公告文本及其解读材料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 2024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食品司 张睿明
电话:68792397、68792608(传真)
附件:1.地黄等4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2.地黄等4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公告解读材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