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至6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调味品、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饼干、茶叶、蛋制品、酒类、糖果、乳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饮饮品、餐饮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253批次,已检验253批次,241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12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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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批次饮料不合格
1.化州市橘之宝纯净水厂生产的甘之泉牌包装饮用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19年5月19日)检出亚硝酸盐(标准值:≤0.005mg/L,检出值:0.008mg/L),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广东稀世锌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橘红树牌包装饮用水(规格:18L/桶,生产日期:2019年5月23日)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化州似乎有个老树橘的化州橘红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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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